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督促融安县水利局及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对县城各乡镇农村供水工程监管职责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09月07日(星期一)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
融安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申请旁听人员或组织请于2026年9月4日18:00前向融安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
(二)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
(三)旁听人员参加旁听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2-8136580
联系地址:融安县人民检察院(融安县长安镇融江北路398号)
特此公告!
融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