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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1-05-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融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融安县人民检察院基本职能

  融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和融安县委的领导,对融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和融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融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四)负责应由融安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五) 负责应由融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 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应由融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应由融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向融安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九)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负责融安县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融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融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1、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

  2、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依法维护融安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4、依法保障融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加强队伍建设和检务管理,推动融安检察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单位1个:融安县人民检察院。

  融安县人民检察院现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以及派驻融安县看守所检察室、派驻大将检察室、派驻泗顶检察室等内设机构。

  融安县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36名,全部为行政编制。2020年末我院实有在职在编行政人员35人,退休人员13人,遗属人员2名。

  第二部分:融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融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支总预算968.08万元,同比增加968.08万元,同比增长100%。

  (一)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68.0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788.0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给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

  (二)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0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4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入总预算968.08万元,同比增加968.08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68.08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968.08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

  (四)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968.0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增加968.08万元,具体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68.08万元,比上年增加  968.08万元,增加100%。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收入788.08万元,比上年增加788.08万元,增加100%;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180 万元,比上年增加180万元,增加100%。

  收入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支出总预968.0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608.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81%,同比增加608.08万元,同比增长100%。项目支出预算3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19%,同比增加360万元,同比增长100%。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九类,其中:

  1.行政运行(检察)442.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72%,同比增加442.06万元,同比增长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3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19%,同比增加360万元,同比增长100%。

  3.行政单位离退休4.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4%,同比增加4.28万元,同比增长100%。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4%,同比增加52.64万元,同比增加100%。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2%,同比增加26.32万元,同比增加100%。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3%,同比增加1.26万元,同比增加100 %。

  7、行政单位医疗25.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5%,同比增加25.66万元,同比增加100%。

  8、公务员医疗补助15.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3%,同比增加15.84万元,同比增加100%。

  9、住房公积金39.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8%,同比增加39.48万元,同比增加100%。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60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2.81%,同比增加680.08万元,同比增长100%。

  2.项目支出预算3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19%,同比增加360万元,同比增加100%。

  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8.08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8.0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88.0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0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6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08万元,项目支出36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检察)442.0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检察日常一般公用经费开支以及工资性(统发)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36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检察办案费、检察法警工作日之外加班补助、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干警体检费、干警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保险费、编外聘用人员经费、物业管理费及开展2021年12309检察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缺口)项目、办公楼维修项目。

  (三)行政单位离退休4.2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物业补贴。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6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3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25.6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15.8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39.4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8.0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9.91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和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108.17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3万元,比2020 年(上一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1.53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1.53万元,同比增加1.53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为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其主要原因为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89.51万元,同比增加189.51万元,增长100%。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9.5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5.57%,同比增加29.51万元,增长100%。

  分散采购预算16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4.43,同比增加160万元,增长100%。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189.51万元,通过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采购支出预算0万元;通过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采购支出预算0万元;通过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采购支出预算0万元;通过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安排采购支出预算0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2021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行政运行预算108.17万元,同比增加108.17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一般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实有在编车辆6辆,车辆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按用途划分: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 4 辆;专业技术用车 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200万以上预算项目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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