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检察机关对融安“8.3”重大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综合司法保护
2019年8月19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融安县人民检察院对融安县“8·3”重大刑事案件的两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法律帮扶、心理疏导等综合司法保护工作。
针对本案两名未成年被害人的情况,柳州市检察机关启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引入司法社工、专业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共同对两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多元化法律帮扶、心理疏导等综合司法保护。
2019年8月19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融安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与司法社工一起,分别到家中及医院看望两名未成年伤者,对他们开展法律帮扶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早日走出阴影,健康成长。目前,案件办理和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正在同步进行中。
据悉,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4月成为全国首批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通过构建“检察官+团干部+司法社工+志愿者”创新工作机制,对柳州市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考察帮教、社会调查、综合救助、心理疏导、社会观护等,促进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服务有机衔接,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