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2日,融安县检察院对三十三年前因政府越权行政行为引发的一起信访积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经过检察官和听证员的说理释法,信访老人曾某与被信访单位代表签订了和解协议。在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主动调解之下,信访人曾某历经十年诉讼官司、二十载申诉信访的历程,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情回顾
现年68岁的曾某是融安县某乡镇的农民。上世纪八十年代,曾某居住地的生产队为筹款建电站,以1万元的价格将办理取得林木采伐指标的集体林场转让给曾某等三人合伙承包。曾某等人违反规定私自经营木材销售,被镇政府查处,并将销售后剩余的林木予以没收,所得收入收归镇财政所有。曾某与合伙人一纸诉状将镇政府告上法庭,状告对方侵权、违法行政,十年后官司终于尘埃落定,1998年9月11日融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确认:曾某等人采伐行为属于乱砍滥伐;被诉乡镇政府以镇政府名义处理并将木材款收归镇财政无法律依据,属于越权行政行为,撤销镇政府对曾某等人作出的《处理意见书》,同时要求镇政府将案件以及涉案木材款移送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曾某现居住地)
漫漫申诉之路
合伙人一吴某认为官司难打,主动放弃诉权;合伙人二梁某在行政案件申诉阶段病故。2001年曾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程序向被执行单位发出执行通知书。由于案发时间久远、国家政策和法律变更等原因,被诉政府未履行法院生效行政判决,导致被扣押的涉案木材款未能依法作出妥善地处理。虽然收到了法院的行政判决,但事情却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2001年4月起曾某便独自走上了近20年的申诉之路。
信访积案排查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信访积案清理活动,融安县检察院对近五年以来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从而发现曾某信访积案线索,检察长蒋宇平决定亲自包案,将该信访案作为推动本院开展信访积案清理活动的重点,务求取得实效。为此,6月9日蒋宇平检察长亲自登门走访信访人,认真倾听信访老人的诉求,积极寻求化解矛盾的办法。在曾某家中,蒋宇平检察长表示:将立足检察职能,运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因案制宜,采取公开听证的方法,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地对信访双方进行调解,努力以和解方式化解这起33年的信访积案。


在走访信访曾某后,蒋宇平检察长便积极与被信访单位进行认真沟通,共同商议,一道探讨依法解决纠纷的途径,寻求妥善化解矛盾的办法。

该信访积案跨度三十多年,为最大程度的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融安县检察院主动邀请公益律师开展说理释法,参与化解,共同打开老人心结。


检察听证现场


为进一步落实高检院做好检察听证的工作部署,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10月22日下午3时30分,融安县检察院就曾某信访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会议由案件承办人蒋宇平检察长主持,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听证会上,主持人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听证焦点,听证员进行现场提问,经评议后一致认为:该诉争跨度三十年,国家林木政策发生根本性改变,在无从认定曾某等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情况下,应当遵从我国“保护人民”、“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的法律精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妥善地解决该信访积案,把涉案款退还信访人。在听证会最后陈述的环节,曾某由衷说道:这一个官司耗尽半生精力,成为这辈子的一个心病,只想讨一个说法。感谢检察机关能够主动想方设法帮助解决矛盾,感谢这一届镇政府领导诚恳的态度,对在场的每一位人说一声感谢,让我暖心了!





听证会后,信访人曾某与被信访单位代表在与会人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曾某当场自愿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




为民解忧,永远在路上
融安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为根本,把“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积极融入检察工作中,努力提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力度,力求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以实际行动践行“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正一方风气”。